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采购合同是《合同法》中买卖合同作为买方的一种表现形式,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订立、履行采购合同的过程中,未来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差异而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如不注意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将会引发诸多的合同纠纷,甚至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法律风险预防(一)主体资格审查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方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
供货方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源头
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气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
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
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结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
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一般是查验对方的二证是否齐全,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定代表人、地址、年检状况
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
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
(二)履约能力调查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以往经验,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
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公司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
对方提供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
例如,通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