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等种类;按苗木的自然形态分为丛生型、单干型、多干型、匍匐型等类型
丛生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丛生状的苗木
单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 1 个主干的苗木
多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有 3 个以上主干的苗木
匍匐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匍匐状的苗木
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5m~8m 的乔木
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8m~15m 的乔木
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15m 以上的乔木
干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 1
3m 处的直径
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0
3m 处的直径
冠径:指乔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蓬径:指灌木、灌丛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树高:指从地表面至乔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乔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灌高:指从地表面至灌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移植次数:苗木培育的全过程中移植的次数
4 技术要求 4
1 对使用苗木的基本要求 4
1 应选择当地适生树种,包括乡土树种以及引种驯化成功并已得到广泛应用的树种
2 使用苗木的树种(品种)应有标牌,标明种类(中文植物名称与拉丁学名)、规格、数量和质量
3 应用的苗木应具备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质量要求
4 使用的苗木应经过移植培育
5 年生以下的移植培育至少 1 次;5 年生以上(含 5 年生)的移植培育至少 2 次
野生苗和山地苗应经北京本地苗圃养护培育 3年以上,适应当地环境和生长发育正常后才能应用
5 栽植苗木必须经过植物检疫
外埠苗木进入北京市域应经法定植物检疫主管部门检验,签发检疫合格证书后,方可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