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 体 材 料 购 销 合 同合同编号:NO
[墙材]需方: (简称甲方)供方: (简称乙方)为了法律规范墙体材料购销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依法执行下列条款
1.墙体材料供应用途概况: 2.墙体材料供货要求: 产品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元)合计总金额(大写)备注2.1 交货批数、品种、规格、数量、地点与日期2.2 本合同中的单价是指明墙体材料 价
2.3 费用负担(运输费、装卸费等)
3.结算和付款方式:3.1 结算方式:
3.2 付款方法与期限:
4.技术要求:4.1 乙方供应的产品应严格执行并符合 标准,如对产品有特别要求,由甲、乙双方商定后并在 4
4 一栏中写清
4.2 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
4.3 甲、乙双方商定的运输方式及包装标准 4.4 其他要求: 5.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5.1 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现行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己交货批数品种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日期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5.2 验收方法,货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地点卸货、清点验收,数量以需方签收的回单为准
运输损耗超过 %,由乙方负责
5.3 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产品标识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4 如发现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应在 48 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监督管理中心和墙体材料分中心质量管理办公室报告,同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并及时分析解决
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6.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