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土区使用及供土协议书 (有用文本) 合同编号:甲方:乙方:为确保 土方工程的顺利实施,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备土区 亩(含田间路、沟渠),备土区临时占地费、复耕费根据 统一标准, 元/亩年,合计 (小写: )
甲乙双方签定协议后 3 日内由乙方交付给甲方全部费用的 %,计 元整(小写: )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2、根据乙方指定的备土地点所需的土方量,由甲方负责联系和协调各土方队,备齐土方数量
3、乙方提供的用土量确定后,无业主(工程总发包商)的指令不得随意更改
4、乙方在土方队上土 日前( 年 月 日前)把备土区地表清理完毕,保证土方队按时上土
5、甲方负责协调土方队,保证提供符合业主质量要求的土方
具体要求如下:沼泽地、泥碳及淤泥;含有树根、树桩、易腐物质或有机质含量大于 %的土;氯盐含量大于 %的土;硅酸盐含量大于 %的土;硫酸盐含量大于 %的土;不得进入工程施工现场
6、乙方负责土方队上土质量和数量的确认,在土方队上土前乙方应到土方队的土源区检测土质,乙方每日需向甲方提供各土方队上土数量
7、备土区攒土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土方队上土期间要保证不耽误上拉土车辆的正常工作,同时土方队必须服从乙方的现场管理
8、土方数量的确定
土方数量在备土区内确定,最终以乙方计算的压实方为准
9、乙方使用备土区占地费用,按年度计算
即上土之日起至 年 月 日为 年
年 月 日后如需继续使用,则另付第二年临时占地费(按种植季计算)
乙方应在退场之前,在被占地单位的监督下,将残留在备土区内对种植、养殖业有危害的白灰等污染物清出备土区,并负责换上新土
换土厚度以能恢复到原地面标高为准,符合种植要求
在备土施工中造成备土区周边土地或植物发生污染的,业主负责协调,根据谁行为谁担责的原则处理
责任方承担污染费用
10、附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