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集团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集团所属各公司: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开发的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工程使用安全,降低住宅质量投诉,强化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责任,现将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附件:《大华集团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二 OO 八年八月二十一日主题词:质量 验收 办法 抄送:集团领导班子成员 大华集团办公室 2008 年 8 月 21 日印发大华集团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开发的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工程结构安全,降低住宅质量投诉,强化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和地区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技术标准以及相关设计文件进行
施工单位提交单位工程(初装修)竣工验收前,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按本办法规定内容进行的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地区集团所属各公司开发的所有住宅项目;对于其它地区集团所属公司开发的项目,结合当地有关规定,参照本办法进行分户验收工作
第二章 分户验收工作要求第四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工程已经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所有工程量
(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查资料)完整
(三)主要功能的抽查项目结果均符合要求
(四)屋面、厨卫间盛水试验和外窗喷淋试验符合要求并且记录齐全
第五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设计图纸的要求,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具体详见附件 1):(一)室内土建工程质量1.室内空间尺寸;2.门窗质量和使用功能;3.顶棚和内墙面质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