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之家管理制度 为了给我校教职工提供一个舒适的工作后休闲娱乐场所,丰富业余生活,保障“教工之家”的职能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教工之家”隶属学校工会,工会对其具有管理权和使用权。教工之家只向本校教职工开放,禁止外人和小孩进入 2、学校其它处室、团体或个人确需借用“教工之家”场地和器材,必须先向工会主席申请,经批准后,在管理员的指导下使用。如损坏公物,按公物赔偿制度赔偿。 3、“教工之家”的公物器材原则上不予外借,特别需要者,向工会主席申请,经批准后,由管理员登记后借出,并及时归还。如损坏公物,按公物赔偿制度赔偿。 4、教职工可于“教工之家”规定的开放时间入内休闲娱乐、进行活动,不得超时逗留。 5、禁止在“教工之家”大声叫喊、禁止开大音量音响。 6、进入教工之家的教职工应做好活动登记,最后离开者,应关好门窗、电灯等 7、教职工应视“教工之家”为家,在内活动时,和睦相处、爱护公物。如损坏公物,按公物赔偿制度赔偿。 8、“教工之家”必须配备专门管理员,负责室内的清洁卫生工作,报刊上架、器物请修、请购和维护工作,以及其它管理工作。 9、“教工之家”的所有公物器材都必须建帐、造册,废旧、报损器物按有关制度办理。 10、学校工会必须每期对“教工之家”的公物器材进行至少一次清查、核对工作,有计划地添置器材设备,有规划地丰富和进展“教工之家”的活动内容。 11、“教工之家”应做好防尘、防潮工作,必须配备防火、防盗设施,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做好安全工作。教工之家活动室管理制度 为活跃我校教工文化生活,维持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确保活动室的安全及环境卫生,加强教工活动室的管理,有效利用现有资源,特制定本制度。一、活动室由分工会文体委员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是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体育活动器材。二、周一至周五下午 2:00 以后开放活动室,节假日全天开放。活动人员必须遵守活动时间,不行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别情况另行安排。三、活动室主要为我校教职工服务,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需邀请外人参加,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四、凡在文体活动室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以下规定:1.不超过规定时间,不影响工作。2.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宁静。3.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4.活动人员请根据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室内各种活动的设施器具,假如是人为损坏,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