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云南某水电站安全预评价报告前 言随着我国法制化的日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也逐步向科学化、法律规范化、制度化进展,安全评价作为现代先进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主要内容之一越来越受到重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们党和国家始终不渝的安全生产方针,开展安全评价正是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安全生产方针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具体体现。安全评价不仅能有效地提高企业和生产设备的本质安全程度,而且可以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云南某水电站位于普渡河下游干流河段上,地处禄劝县九龙乡德善办事处托技村附近,是规划中八级开发方案的第四级,电站上游有克田电站,下游有铅厂电站。本电站厂房距禄劝县城 98km,距昆明170km。目前从昆明至本电站为现有公路,电站对外交通相对方便。云南某水电站装机容量 2×2.1 万 kW,校核洪水位水库总库容195.9 万 m3,正常蓄水位水库总库容 155.2 万 m3,调节水库总库容71.6 万 m3,水库回水长约 3100m,水库具有日调节性能。本电站为混合式开发,额定水头 43m,设计引用流量 115m3/s(2 台机组),保证出力 0.677 万 kW,多年平均发电量 1.9316 亿 kW.h,年利用小时4599h。工程动态总投资 26182.04 万元,单位千瓦投资 6233.8 元/kW。工程等别为 IV 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主要永久性建筑物为 4 级,次要建筑物为 5 级,临时性建筑物为 5 级。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水利水电建设投产后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家进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进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改投资[2025]1346 号)等有关规定。云南某公司委托具有国家水电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云南某评价公司承担云南某水电站的安全预评价工作。本预评价报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25)及《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大纲和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Q/8SD-ZZ-42-2025)的要求,根据云南某公司提供的该项目可行性讨论报告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