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汽车库防火法律规范与高层建筑地下车库通风排烟设计 论文作者:吴时晶 林其昌摘要: 地下汽车库作为高层建筑的一部分(随着城市建设的进展愈加普及),其面积很少则一层,多则数层,由于地下汽车库在高层建筑中处于半封闭状态,流动或停泊的汽车排出废气且带有可燃物,因此如何解决其通风与排烟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
关键词: 高层建筑 通风排烟1 引言地下汽车库作为高层建筑的一部分(随着城市建设的进展愈加普及),其面积很少则一层,多则数层,由于地下汽车库在高层建筑中处于半封闭状态,流动或停泊的汽车排出废气且带有可燃物,因此如何解决其通风与排烟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
2 高规与新汽车库防火法律规范主要异同点高规:新汽车库防火法律规范:4
8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汽车停车库、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法律规范》规定(原为 GBJ67-84 现改为 GB50067-97)
2 本法律规范适合于新建、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防火设计(采文说明中明确法律规范适用于高层民用建筑所属的汽车库)8
1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 32 米的二类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各房间总面积超过 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 50m2,且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 面积超过 2000m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用
6 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 500m2
2 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汽车库,其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 200m2
2 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部位,其排烟风机的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担负一个防烟分区应按不小于 60m3/h·m2计算,担负二个或二个以上防烟分区排为时,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不小于 120m3/h·m2计算
4 排烟风机的排烟量按换气次数不小于 6 次/h 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