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老师薪酬考核制度第一章 全职老师薪酬制度第一节 制度的目的和用途一、为全面了解、评估教职员工工作绩效,发挥人才的作用,提高团队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二、制度考核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团队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三、制度考核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薪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第二节 考核范围学校全体员工均需考核,均适用本办法。第三节 考核的原则一、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酬劳、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二、使员工有机会参加学校管理程序,发表自己的意见。 三、以岗位职能为主要依据,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节 考核制度一、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全勤奖、超员奖、加班费、绩效奖金。(一)基本工资:专职老师基本工资 1200-1500 元/月,教学主管基本工资1800-2000 元/月,执行校长基本工资 2000-2500 元/月。(二)全勤奖:50 元/月(当月满勤可发、迟到或请假均不发)。(三)超员奖:每个教学班级基数设为 20 人/班, 若实际学生数超过 20人,每超出一个学生,补贴该任课老师 20 元/人/月。(四)加班费:20 元/半天,40 元/天,加班具体时长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少于 5 个小时为半天,超过 5 个小时按一天算。(由校长审核批准方能计算),如属于布置的任务没有完成者不算加班。(五)绩效奖金包括:学生巩固率+教学优质课竞赛+新生源拓展奖励+优质服务奖励+年度奖励。 1、巩固率奖:(1)每期培训的最低基本续班率,75%以上的班级有续班奖金,50%—74%不奖不罚,带班巩固率 50%以下的老师,给予一个培训周期的观察期,连续两个培训周期巩固率低于 50%的老师,学校有权将其辞退或转岗。(2)续班奖每期发一次,实行课时制度。1)一课时为一小时,根据总授课时间确定课时。学员人数课时费标准(元/课时)一档二档三档5 人(含)以下3.75685-10 人(含)581010-15 人(含)8121515 人以上1015202)家长会、公开课课时 2 小时/课时类别课时费标准学员或家长人数5 人(含)以下5-10 人(含)10-15 人(含)15 人以上家长会课时费(元/课时)5101520续报名奖励(元/班)100%305010015090%-100%20308010080%-90%10205080公开课课时费(元/课时)5101520现场报名奖励现场报名奖励唯一责任人 10 元/学员2、教学优质课奖: 凡在学校组织的老师教学竞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