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缘何成大贪村官缘何成大贪 近年来,一些地方基层干部、村官拥有巨额财产被曝光、查处,这样的案件已有多起
这些事件反映的共性值得思考和评说
舆论对此类事件的报道和议论,大多没有让人们明白,反而让我们更加糊涂了
糊涂之一:富裕地区的村官普遍比欠富裕地区有钱,其财产增值必定与其官位有关,应属不义之财
的确,若说村官们的财宝与官位完全无关,没有人会信任
可是,多少年来,各地已普遍主张选拔能人“带领百姓致富”
在不少地方,假如老百姓日子过好了,村官日子更好,似乎会被一般老百姓所接受
这里面的是非责任如何划分
糊涂之二:这类事件的发生,一定与民主自治制度不健全有关
但是,据调查,我国富裕地区村庄选举要比其他地方竞争更激烈,参加度更高,贿选村官屡见不鲜,似乎更为“民主”
可见贪腐与民主的关系也不是单线条的
这种村官贿选的“民主”,为什么就会被村民默认呢
糊涂之三:与监督不力有关
当然,假如监督有力,贪腐不易发生
面对金山银山,再好的制衡机制也不免失灵
那么,谁来监督监督者呢
假如监督者也贪腐,那反腐倡廉工作还如何能推行下去呢
面对村官贪腐问题,可能我们的认识还没有深化到要害问题,要害是传统集体经济制度存在弊端,村干部权力的“含金量”太大了
有社会学讨论专家认为,解决问题的办法有两个关键点:一是在社区、村庄实行“政经分离”制度
要让村委会干部只负责村庄公共事务,把集体经营性资产的管理独立出来,交给类似“股份社”这类经济组织
这样一来,村干部权力的“含金量”就变小了,监督成本会大大下降
二是对经济组织本身进行改革
先要有集体资产交易的公开平台,提高经营管理的透明度
进一步再建立股份交易平台,设立一整套法律规范,逐步使股份集中程度提高,让“股份社”这类经济组织最终转变为股份公司或合伙企业,形成市场化经营主体
这样一来,企业领导人贪腐的动机会大大减弱
可以说,当前地方反腐倡廉工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