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意见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员会: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居)两委班子战斗力和服务能力,法律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加快我乡经济建设步伐
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讨论决定,对全乡村级工作目标实行量化考核
具体考核意见如下: 一、考核对象:1、全乡 9 个行政村,1 个居委会的书记、主任、文书
2、全乡 82 个合作社的社长(由各村制定详细考核实施方案,考核方案以书面形式交乡党政办,无考核方案的村年终不兑现社干部绩效工资)
二、考核内容:根据乡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将考核内容分党建工作、经济工作、社会事业工作和加减分等五项,总分 100 分,其中党建工作 20 分,经济工作 40 分,社会事业工作 40 分
考核实行扣分制,单项考核分扣完为止
三、具体考核指标及办法:(一)党建工作(20 分)1、村两委会关系协调,班子团结有战斗力,群团班子配齐且有人工作,作用发挥好,村干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2 分)
2、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干部的培育、新党员的进展工作和党费收缴率为 100%(2 分)
党费收缴 9 月底前完成的得 1 分
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常年人数保持在 1-3 名的得 1 分,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会签到册和考试试卷为准
近两年未进展党员和没有后备干部培育对象的不得分
3、建立法律规范化村级活动室,各项制度上墙,活动开展正常有序( 4 分)
活动室和各项制度各占 0
5 分,开展活动 1 分
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使用法律规范,“四薄一册”登记法律规范齐全 1 分,上级检查验收不合格扣 3 分
4、全年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议事会、民主测评会等会议不少于 5 次(2 分)
以各村会议记录簿为准,每少 1 次扣 0
5、村干部积极准时参加县、乡组织的各类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