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财务专职行为法律规范考评表2025 年 9 月行为法律规范(非班员类)评分标准被考核人姓名:李任部门:多种产业部 岗位:财务专职 考核人姓名:朱起贤部门:多种产业部 岗位:财务主管考核期限:从 2025 年 10 月 至 2025 年 12 月 评分等级评分项目1 分2 分3 分4 分工作量正常情况下,未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任务 2项。正常情况下,未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任务 1项。正常情况下,按时完成以下工作:-完成本部门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日常开支报销工作。-完成基层财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完成财务分析汇总、编制工作。-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财务数据统计工作。在 3 分基础上,完成日常工作以外(计划职责外的或额外?)的工作 1-3年期?)建议:在上累计额外工作达到作量的 ?%-?%完成工作及时性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 2 次以上,或发生 1次且延误下道工序或造成不良后果。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 1 次,但未造成不良后果。每月 10 日前,编制 1套财务报表。每月 20 日前,上报 4套汇总财务报表。季后月 20 前,上报 3套汇总财务报表。季后月 20 前,编制财务分析汇总。(建议:在 3 分的基础上完成当月特定工作及额外工作中,因缩短时限受到部门领导的好评。工作效果有效性存在 2 项及以上工作项目差错或 1 项差错,且造成损失。存在 1 项差错,但未造成损失或影响下道工序。报表数据无差错。能完成工作计划所列工作没有差错。能向基层单位提出建议,并能为对口部门采纳。工作态度工作拖拉,常常需督促且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对布置的额外工作消极拖延。敬业爱岗,服从工作安排,能完成岗位工作,管理符合要求。在 3 分的基础上,能积极完成额外工作。能积极主动与主管交换意见。工作中协调配合缺乏与他人的沟通能力,无法与他人协作。正常情况下,与他人协作出现摩擦,影响工作 2次。及时与工作相关其它部门、基层单位进行沟通,上下道工序及时配合。在 3 分的基础上,因积极的协调配合工作而受到本部门领导的表扬。被考核人签名: 考核人签名: 日期:2025.10.28行为法律规范(非班员类)月度工作计划表被考核人姓名:李任部门:多种产业部 岗位:财务专职 考核人姓名:朱起贤部门:多种产业部 岗位:财务主管时间:2025 年 11 月 工作计划时间节点要求工作目标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