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财务专职行为法律规范考评表2025 年 9 月行为法律规范(非班员类)评分标准被考核人姓名:李任部门:多种产业部 岗位:财务专职 考核人姓名:朱起贤部门:多种产业部 岗位:财务主管考核期限:从 2025 年 10 月 至 2025 年 12 月 评分等级评分项目1 分2 分3 分4 分工作量正常情况下,未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任务 2项
正常情况下,未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任务 1项
正常情况下,按时完成以下工作:-完成本部门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日常开支报销工作
-完成基层财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完成财务分析汇总、编制工作
-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财务数据统计工作
在 3 分基础上,完成日常工作以外(计划职责外的或额外
)的工作 1-3年期
)建议:在上累计额外工作达到作量的
%完成工作及时性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 2 次以上,或发生 1次且延误下道工序或造成不良后果
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 1 次,但未造成不良后果
每月 10 日前,编制 1套财务报表
每月 20 日前,上报 4套汇总财务报表
季后月 20 前,上报 3套汇总财务报表
季后月 20 前,编制财务分析汇总
(建议:在 3 分的基础上完成当月特定工作及额外工作中,因缩短时限受到部门领导的好评
工作效果有效性存在 2 项及以上工作项目差错或 1 项差错,且造成损失
存在 1 项差错,但未造成损失或影响下道工序
报表数据无差错
能完成工作计划所列工作没有差错
能向基层单位提出建议,并能为对口部门采纳
工作态度工作拖拉,常常需督促且不服从工作安排
不服从工作安排,对布置的额外工作消极拖延
敬业爱岗,服从工作安排,能完成岗位工作,管理符合要求
在 3 分的基础上,能积极完成额外工作
能积极主动与主管交换意见
工作中协调配合缺乏与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