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621.436.06: 621.018J 90 G B 9486-1988 柴油机稳态排气烟度及测定方法Diesel engine-Exhaust smokemeasurement method at steady state1988-06-25 发布 1989-01-01 实施国家标准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柴油机稳态排气烟度及测定方法 Diesel engine-Exhaust smokemeasurement method at steady state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柴油机在稳态工况时的排气烟度测量方法、允许极限值和烟度测量仪器。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及其它道路车辆、工程机械、船舶、发电及固定式用柴油机。2 引用标准 GB 1105.2 内燃机台架性能试验方法 GB 1915 定性滤纸3 烟度测量原理 利用一种适当的采样装置,从柴油机排气总管或延长总管中抽取定量容积的排气,并使之通过一张一定面积的白色滤纸,排气中的碳粒就存留在滤纸上,使滤纸染黑而带烟痕。该滤纸上烟痕的浓淡程度可用光电测量装置测定的吸光率来评定柴油机的排气烟度。4 烟度参量 本标准采纳染黑滤纸的吸光率作为烟度参量,用 0-10 FSU(波许单位)表示。规定白色滤纸为 0 FSU。全黑滤纸为 10 FSU。5 测量方法5.1 柴油机稳态排气烟度规定在发动机试验台架上进行。5.2 测定排气烟度时柴油机运转工况5.2.1 汽车及其它道路车辆用柴油机应在全负荷速度特性范围内,以大致均匀的间隔测定六种稳定转速下的排气烟度,其中必须包括最大扭矩转速在内。转速范围规定从标定转速到 45%标定转速或1000r/min(取两种转速中较高的一种)5.2.2 工程机械用柴油机应在全负荷速度特性范围内以基本均匀的间隔测定四种稳定转速下的排气烟度。转速范围从标定转速到最大扭矩转速。5.2.3 船舶、发电以及固定式用柴油机应在标定转速的全负荷下测定排气烟度。5.3 烟度测量5.3.1 每一工况的烟度测量必须在柴油机稳定运转后进行。5.3.2 每一工况至少应测量烟度三次,测量的时间间隔应不超过 1min,以三次测量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若三次测量值相差超过 0.3 FSU,则应予重测。5.3.3 在烟度测量采样前,应对滤纸进行零点校正,采样后应立即读数。5.3.4 被水和油沾污、烟痕不均匀、折皱以及弄脏的滤纸应丢弃。5.3.5 在进行烟度测量前,特别是改变工况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