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防护林工程分包合同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杭锦后旗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承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防护林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_防护林工程—分包工程地点:镇村(第标段)分包工程承包范围:防护林裁植、抚育、管护二、分包合同数量、单价、价款数量:株单价:元/株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元
三、工期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年_月_—日竣工;合同工期:本合同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成活率达到95%以上
_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1
本合同协议书;2
除总承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承包合同文件;3
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子项目工程施工4
总承包合同通用条款;5
总承包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6
本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和数量标准,完成本合同书第一条和第二条相关约定的工程内容,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承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七、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分包工程按期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一次性支付给分包人本合同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