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本部分为天津**系统改造项目需求,采纳包工包料承包形式,为交钥匙工程,技术标为明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一)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二)外地进津施工企业提供《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不能参加投标时必须出具);(四)《安全生产许可证》;(五)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关专业二级资质证书(外省市项目经理提供天津市建委核发的相关证件原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保证其真实性,上述证件不能全部提供者将被拒绝投标
二、资信要求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技术要求 (一)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效果图、设计图纸仅作为计算工程量的参考依据
工程结算需经审计并以审定值结算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核对无误,否则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范围: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指定的内容
(三)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法律规范合格标准
(四)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主要部位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保障措施、保证招标人正常办公环境的措施、主要部位的施工方法或方案和施工保证措施、工程交验后在约定的保修期内的保修措施及期后的服务维护措施、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成品保护措施等主要措施等内容
(五)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性能和等级必须符合设计及量单要求
(六)主要材料设备在采购前,其材料质量、规格、品牌、性能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采购
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因材料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七)施工材料设备实行用户控制(甲控),即施工材料设备只有在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