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快推动我省工业设计产业进展,充分发挥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的带头引领和聚集优化作用,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25〕422号)和《关于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工业强省的实施意见》(冀发〔2025〕1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强、特色鲜亮、管理法律规范、业绩突出,进展水平居全省先进地位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或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河北省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是指管理法律规范、具有较好的服务能力、且达到一定的规模,在集聚工业设计企业、推动工业设计产业进展方面成绩突出的产业园区或产业聚集区。第三条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的认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行政区域内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的申报、初审工作,并协助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进行指导和管理。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和高等院校可自行组织申报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第五条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的认定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第二章 基本条件第六条 申报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1.工业设计中心的承担单位在河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河北省经济社会进展要求,仔细履行行业责任。2.工业设计中心已设立两年以上,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进展规划和目标明确。3.工业设计中心具有固定工作场所,有较完善的工业设计研发条件和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原值不低于 100 万元,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4.工业设计中心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带头人,人才队伍素养较高,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