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控制工程设计是实现工程技术与经济对立统一的过程,是影响和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据资料统计在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设计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 30%—75%。如何在设计阶段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已引起业内同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的重视。但工程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并不因为设计阶段工作的结束而终止;施工阶段的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继续深化,而且因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具有隐蔽性,往往容易忽视,实践证明,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一般占建安工程总造价的 5—10%左右;少数项目超过 30%或更多,因此在施工阶段必须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一、工程变更的含义及类型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中工程变更指因设计文件或技术法律规范修改而引起的合同变更;它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令为存在条件,并且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只要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令,承包商就必须执行,否则就不能进行工程变更。工程变更范围很广,它涉及到设计图纸或技术法律规范的改变修改或补充;工程变更在表现形式上具有以下几种类型:(1)因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2)因设计变更使得某些工程内容被取消;(3)因设计变更或技术法律规范改变导致的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的改变;(4)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尺寸的改变;(5)工程有关部分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施工时间安排的改变;(6)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须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7)工程质量标准或发生其它实质性变更。 二、工程变更的签发原则 工程变更无论哪方提出,均应由监理部门会同业主、设计、施工等各方协商,工程设计变更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设计变更图纸或说明,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办理签发手续,下发有关部门付诸实施。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点原则: (1)确属于原设计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的,设计变更必须说明变更原因,如工艺改变、工艺要求、设备选型不当;设计者考虑需提高或降低标准,设计遗漏和确有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合,无法施工而非改不可。 (2)考虑工程变更可以节约工程成本;在一般情况下,即使工程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要全面考虑。将变更所产生的效益(质量、工期、造价)与现场变更往往会引起的承包商的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做出决定。 (3)工程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总概算的范围内;若确需变更但有可能超概算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