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联通绩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目的与原则)第一条为建立浙江联通战略为导向,经营计划为基础,以关键绩效指标(KPI)体系为核心的绩效管理体系,客观、公正的评价组织和员工的工作绩效,通过持续不断的改进,促进公司、部门、地市分公司及员工绩效的提升,从而达到公司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绩效管理管理过程是不断循环的过程,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监控、绩效评估、绩效反馈四个环节
第三条绩效管理包括组织绩效和员工绩效,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
第四条绩效考评结果与回报(奖惩)挂钩
(组织保障)第五条浙江联通经营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及修改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并统一领导实施
第六条公司企业进展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本制度的相关实施细则,开展绩效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并会同公司计划部、财务部完成绩效考评的分析、报告与反馈
第七条企业进展部、计划部负责制定公司战略目标、年度经营方针、策略和计划,指导完成各部门目标责任书的制定,并负责公司的组织考核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的员工考核责任部门,负责员工考核结果的汇总,并与员工回报的挂钩
第九条各级管理者为各自管理范围内的考核责任人
(适用范围)第十条本制度适用于浙江联通各部门、地市分公司及全体员工(含试用、见习、外聘及临时工)
第二章 绩效指标的确定(绩效指标定义)第十一条 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载体,是绩效监控、绩效考评、经营检讨和绩效改进的基础
第十二条 组织的绩效指标包括关键绩效指标(KPI)和管理要项;员工的绩效指标包括关键绩效指标和行为指标
KPI 指标包括常规 KPI 和改进KPI
第十三条 KPI 是反映成功关键因素和策略重点的状态或达成结果的指标
常规KPI 来自公司的目标和经营计划,是阶段性重点绩效指标;改进 KPI是针对改善措施而制定的绩效指标
第十四条 管理要项是针对目前没有办法用单一 KPI 指标进行表示或比较综合很难用单一 K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