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效劳案例合同能源管理效劳案例,合同能源管理的过程客户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节能效劳公司通过与客户共同分享合同年限内节约下来的能源费用获取投资回报,下面带来合同能源管理效劳案例,欢迎阅读
A公司为上市公司,其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工程的设计、技术开发和咨询、技术效劳、技术转让、工程安装及工程总承包;机械、电气、自动化控制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组装、销售
A公司与客户签订能源效劳合同,在客户所在地设立一家工程公司,该工程公司对客户工厂产生的余热或蒸汽进展综合利用,为其配套建立余热发电装置
余热发电工程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归客户所有,工程的立项审批、竣工验收及并网发电等政府相关的审批手续均以客户的名义进展
工程公司负责余热发电工程的投资建立,详细内容包括对整个工程的设计、设备选型、设备采购、工程安装和调试
余热发电工程的资产所有权归工程公司所有,自建成投产之日起,工程公司运营8年后无偿转让给客户
余热发电工程建成后由工程公司负责运营,工程公司向客户提供电力,电价参考当地同类型上网电价确定
为保证工程公司投资的收回,每台机组每月发电收入如低于200万元,按200万元结算;如高于200万元那么按实际情况结算
问题:A公司在建立电厂的过程中是否应该确认收入,应该如何确认
案例解析:在本案例中,根据A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能源效劳合同,其业务模式主要具有以下特点:(1)工程公司负责余热发电装置的建造
(2)余热发电装置的所有权将在8年后移交给客户
(3)工程公司负责余热发电装置的运营并且参照市场定价按实际发电量收取电费
(4)运营期间工程公司实际收取的电费收入不确定,但能够保证最低收入
这是一种特殊的业务模式:企业向另一企业提供建立、运营等多种效劳且在一定期间后进展产权移交,企业会计准那么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实务中各企业根据其业务特点,分别借鉴不同的思路进展会计处理,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做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