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还披露,全国在用放射源 13 万余枚,射線装置 17 万余台(套),核技术利用单位近 7 万家,各种核与辐射设施(基地)周围环境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与浓度均未见异常
《环境与生活》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民用核设施达到如此安全水准,首先得益于完善而严格的法规标准体系
2024 年 9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核安全法》,并在今年 1 月 1 日施行
《核安全法》与 2024 年实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共同构成我国涉核安全的两部顶层法律
由这两部法律、7 部行政法规、29 项部门规章,93 项核安全导则及 85 项标准构成的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覆盖了核电厂、讨论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核管制、核安全设备、放射性物品运输、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和铀矿冶及伴生矿等十个系列
在这些涉核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国家核安全局组织专业技术团队,对重点核设施、核、核活动进行全天候监督,对全国核设施、核技术利用、核安全设备单位实施日常、例行和非例行安全监督检查
国家核安全局设立专业化评审队伍,着重加强对华龙一号、AP1000、CAP1400 等核电新堆型的安全技术审评
在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能行业协会、核电集团等不同层面,建立内外部经验反馈体系,提升信息筛选、分析和反馈能力,有力支撑核电厂安全改进和监督管理
《环境与生活》杂志获悉,在国家核安全局主导下,我国严格实施了放射源分级管理制度,持续升级了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全面梳理全国放射源现状,将所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 100%纳入许可管理,提升了全国放射源安全水平
目标: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2024 年,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国家核安全局会同发改委、能源局、财政部等其他部委,于 2024“”年编制了《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及 2024 年远景目标》
经过 5 年推动实施,我国核安全事故预防、污染防治、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