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兰庄中心小学驾车教职工交通安全承诺书 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制造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更为了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着想,作为学校的一名老师,我同意在遵守交通安全方面作出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2、服从交警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各项交通管理制度。 3、不无证驾车,不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不驾驶无牌证车辆上路行驶,不疲劳驾车,不挪用牌证。 4、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根据交通法规规定的信号、标线、标志行走、行车;不逆行,不并行,不猛拐,不闯红灯,不违章载人。 5、自觉根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文明驾驶,安全礼让,驾车不超速行驶,不抢行,不闯红灯,不酒后驾车,不接打电话,不发短信、微信。 6、仔细维护保养好所驾车辆,使车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按时进行车辆年检,不开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7、保证政令畅通,发生事故及时上报。 8、校内行车时,要严格控制车速,主动避让学生,杜绝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承诺人: 单位(盖章): 202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