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核查组成员姓名(签名)单位职务核查分工核查员证书编号组长组员组员使用说明1
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 分)、设备设施(33 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 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 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 分)等六部分,共 34 个核查项目
核查组应当根据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 0 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 0 分的;(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加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 24 分)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评分标准核查得分核查记录1
1厂区要求1
保持生产场所环境干净,周围无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无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各类污染源难以避开时应当有必要的防范措施,能有效清除污染源造成的影响
符合规定要求
3 有污染源防范措施,但个别防范措施效果不明显
1无污染源防范措施,或者污染源防范措施无明显效果
厂区布局合理,各功能区划分明显
生活区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防止交叉污染
符合规定要求
3 厂区布局基本合理,生活区与生产区相距较近或分隔不彻底
1厂区布局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