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章制度一、 公司日常营业作业法律规范 1、营业时间为:8:00—17:30,如遇特别情况下班时间将延长。在门上班的职工应准时上下班。 2、营业期间业务员(售货员)外出、补休、请假严格执行站车中心请假制度,不获批准的擅自外出或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3、营业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检查商品陈列是否齐全、干净、美观,检查价签,做到货签对位,标价准确无误;保持门店地面、陈列柜及仓库干净,天棚无灰网、无灰尘,地面无杂物、无浮土、窗明几净;准备好售货工具,如销售单据、找零等。4、接待顾客时一视同仁,不优亲厚友,不衣帽取人,使用文明用语,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宣传商品时要实事求是,同时也要介绍系列性、连带性商品,不欺骗顾客,做好顾客的参谋;耐心听取顾客意见,及时反馈,及时沟通,不断改进业务服务能力。5、业务员(售货员)要严格执行门店的管理制度,商品入库要认真验收,出库认真清点核对,然后准额入账,做到帐货相符,无差错。做到单据齐全,手续齐全账目清楚,不错不乱,及时日清月结,及时填写商品盘点表。6、业务员(售货员)在销售商品时应严格执行中心所制定的商品价格,不随意太高价格或低价出售,如遇特别情况应及时请示经理,可提出合理化建议,不可擅自决定。7、收款时要做到应收应付,交代清楚,将零钱递到顾客手中并将销售单据交顾客签收;包装商品时应实行相应的包扎方法,做到牢固美观,便于携带;递交商品时要轻拿轻放,不扔不摔。8、营业期间做好四防安全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爆和防暴。不能与顾客顶嘴、吵架、打骂、嘲弄顾客,正确迅速谨慎接打电话,力求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里聊天,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或声讯电话;不得以结账、盘点、整理货款与商品为由影响接待顾客;不准擅自离开公司;不得泄露商业机密,不在营业时间外出购置私人物品;不挪用公款和私开发票,不得代卖自己的商品;营业时间结束时不得督促顾客离店。9、在不影响顾客的情况下,门店每日 4 点 30 分前做好货款、票据清点工作,结账、写好交款单,并经二人复核后,交银行做到日清日结。10、营业结束后主动打扫门店卫生,整理商品,确认所有电源设备关闭、保险柜和库房门窗已上锁,监控设备和防盗报警系统运作正常后方可离店。二、 公司商品管理制度1、 负责管理门店仓库的业务员(售货员)要认真做好定货、进货计划工作,畅销商品不脱销,一般商品不积压;先进先出,保证商品质量。2、 仓库必须由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