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五期技改工程火灾报警系统装置招议标书 ****发电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 00 四年七月招 标 邀 请 书致: ****发电厂邀请贵方就下列设备和有关服务提交投标:火灾报警系统装置 1 全套(详见《技术法律规范书》)
所有投标书应于 2004 年 7 月 29 日北京时间 8 时 30 分之前递交到招标办
其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请投标单位参加并答疑
技术标书(电子版)请在 2004 年 7 月 26 日下午 17 时前发送到电子邮箱;*** 和***以便提前阅读,谢谢合作
本次招标采纳议标方式
招标单位:****发电厂开标地点:****发电厂物资供应部开标时间:2004 年 7 月 29 日北京时间 8 时 30 分地 址:**省**市**路 1 号联 系 人:**电 话:**传 真:**邮 编:** 技术咨询:** 电 话:** ****发电厂 2004/7/20投 标 商 须 知一、总 则1工程简介1
1工程名称:**发电厂五期技改(1210MW)扩建工程火灾报警系统装置1
2工程地址:**省**市**路 1 号1
3工程规模:1210MW1
4计划完成工期:2025
5设备交货期:2025
3(待定)2招标范围****发电厂招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拟定招标 1 全套火灾报警系统装置
详见《火灾报警系统装置技术法律规范书》3合格的投标商3
1只有受招标单位邀请的才是合格的投标商,才能对本工程所需的设备与有关服务进行投标
2投标商应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递交即表明投标商已经充分理解,完全确认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投标商确认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招标单位及买方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能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3合同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3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