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概述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法》、《消防法》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监理项目的生产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根据《佛山市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区建设局制定的《顺德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以确保快速、有序、高效的控制紧急事态的进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1. 目的:识别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并作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降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监理部办公场所、监理现场及其他活动区域内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坍塌、触电、中毒、高空坠落、重大机械损害、重大交通事故以及洪水、台风、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性突发事件的处理。3. 部门职责分工:3.1 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公司应急预案。3.2 总工室负责本制度的归口管理,审核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3.3 行政办负责组织与应急准备和响应相关的培训工作。3.4 各部门、监理部负责按相关应急预案实施。3.5 项目监理部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潜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二、应急组织机构1、公司应急组织:公司成立常设应急机构,总工室编制应急机构成员名单,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紧急事故处理机构常设在总工室。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负责公司体系内应急响应的统一组织、指挥。必要时加入施工现场事故应急小组,协助项目应急小组对事故现场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协调和实施抢救、保护,制定抢险方案及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协助驻地项目监理部应急小组按规定时限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层层上报。组织架构如下:公司领导层分管责任人:行政办公室责任人监理部责任人2、项目监理部应急组织:项目监理部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安全监理人员组成,项目总监为组长,总监代表为副组长,项目部监理人员为组员。项目监理部应急小组组织架构如下:组长由总监(代表)担任,负责现场的紧急情况的处理协调。组员由分片或专业监理组组成,负责处理紧急情况,减缓、消除、控制风险源等。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施工场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救援组长。3、各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及部分人员的联系电话表。报警求助电话火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