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管理办法 一、图纸1、由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图纸(1) 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在工程实施阶段依业主的供图计划,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只有通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与设计文件(以下统称为图纸),才能作为施工的依据。(2) 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对图纸中标注的结构物尺寸数值进行核对,以免差错。如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楚时,应与监理工程师联系,按监理工程师意见处理。(3) 图纸中的说明与技术要求,应视为合同饿补充。(4) 由于种种原因而未按计划提供图纸时,由此造成的停工影响,可经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三方共同协商,适当调整施工日期。2、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1) 在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承包人应将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主要内容包括:a 施工总布置图。b 施工总进度。附关键进度的网络进度图。c 施工程序d 主要施工方法和措施e 主要施工设备和材料f 组织机构g 劳动力计划h 安全防护措施I 防洪度汛措施 (2)施工承包人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递送临时设施的主要图纸(一式三份)。其中包括全部临时设施以及料场、弃土场的位置及必要的文字说明;还包括水电供应系统,附属修配厂、砂石料场、材料库、生活设施及环保安全设施等的布置设计与必要的文字说明。(3)根据工程的需要,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承担合同外的零星工程。承包人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报送这些零星工程施工的有些资料(包括计划工日数量等资料)。(4)对于承包人递交的图纸,监理工程师应在签收后 7 天内签署意见后退还承包人。对于签署为“不能执行”或“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图纸,承包人应在7 天内进行修改重新报审。二、工程报告单承包人应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 14 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单,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和劳力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设备进场情况、材料试验及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该报告单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才能开工。承包人还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下列工程报告单供审批:测量报告单、材料试验或检验报告单、各类工程(分工序)检验报告单、工程计量报告单、工程事故报告单以及监理工程师指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报告单等。三、施工测量1、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提供测区范围内有关三角网和水准网点的基本数据。承包人在收到以上数据 7 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