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壱章线路设备标准和修理要求第一节线路平面第3
1条 曲线超高应满足旅客舒适度要求,按设计允许(预留)速度进行计算并设置
一、超高最大值不得超过 175mm
二、未被平衡超高的一般要求:1.欠超高一般应不大于 40mm,困难条件下不大于 60mm
2.过超高应不大于 70mm
初期兼顾货运的客运专线,货物列车的过超高应不大于 70mm
按 80km/h 速度检算时,最大过超高不得大于 90mm
三、车站两端曲线超高设置应满足以下检算要求(V 为旅客列车进出站通过曲线时的速度):1.当 V≤160km/h 时,过超高一般不大于 90mm,困难条件下不大于 110mm
2.当 160km/h<V≤200km/h 时,过超高困难条件下不大于 90mm
3.当 200km/h<V≤250km/h 时,过超高困难条件下不大于 80mm
4.线路起终点车站或以进出站旅客列车为主的车站两端曲线,超高设置应满足本条第二款要求
5.在使用困难条件时,原则上应先用足进出站列车的过超高困难条件,再使用通过列车的欠超高困难条件;若仍不满足要求,应适当降低线路允许速度,直至超高设置符合规定
未被平衡欠超高和未被平衡过超高分别按下列公式检算: 式中 H——实设超高(mm);Hc——未被平衡欠超高(mm);Hg——未被平衡过超高(mm);vmax——线路允许(预留)速度(km/h);vh——兼顾货运的线路为货物列车最高行车速度(km/h),只运行客车的线路为低速客车行车速度(km/h)
2条 曲线超高顺坡率一般条件下不应大于 1/(10vmax),困难条件下不得大于1/(9vmax)
3条 正线不应设置复曲线
4条 区间及站内正线线间距不应小于表 3
4 的规定,曲线地段可不加宽
正线与既有铁路或客货共线铁路并行地段线间距不应小于 5
区间及站内正线线间距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