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运营与内部控制自主研制设备实施细则(2025 年 11 月)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为了研制满足产品特别要求的专用装备,推动装备技术创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了法律规范公司设备自主研制工作,维护公司利益及合作开发方的合法权益,规避法律风险,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章 范围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自制或与其他公司合作开发设备的实施管理。第三章 职责第三条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一)自主研制设备立项审批; (二)审批特别情况下议标采购的项目; (三)协调自主研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第四条 装备工程部 (一)负责制定、修订本细则; (二)参加设备前期调研(三)组织设备技术要求评审; (五)组织设备招标、议标;(六)负责签订设备采购合同;(七)负责签订《设备合作开发协议书》(八)组织项目验收第五条 设备使用单位(一)负责设备前期调研并提交调研报告; (二)负责投资预算和立项申请;(三)负责提交设备技术方案及要求;(四)参加招标、议标; (五)参加项目验收第六条 战略进展与市场部(一)参加设备前期调研; (二)参加招标、议标;第七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部(一)参加设备前期调研; (二)参加招标、议标; (三)负责相关法律事务的咨询;第八条安全环境与生产保卫部(一)参加安技、环保、特种设备及其他危险性设备调研、技术评审; (二)参加招标、议标;第九条 财务部 参加招标、议标;第十条监察部负责招标、议标全过程监督;第十一条 技术管理部(一)负责自主研制设备知识产权的申报和管理第四章 术语和定义第十二条 自主研制设备的定义。本细则所称的自主研制设备是指由本公司自行设计并制造的设备(含工装)或者与其他公司合作开发的设备(含工装)。第十三条 合作开发定义。本细则所称的双方合作开发是指由双方签署《设备合作开发协议书》,并明确由双方共同派技术人员参加开发设备。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的定义。本细则所称的知识产权为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有形或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含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厂商名称、货源标记、技术信息、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等的合法权利。 第五章 管理内容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设备,可列为自主研制设备: (一)非标定制,市场上没有成型的设备; (二)设备的设计理念满足公司产品的特别需求;(三)公司组织技术人员确定设备框架设计,制定工艺及设备的主要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