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企业运营与内部控制3.4.6.1.1.3.1 公司装备类外来施工单位注册及评价管理办法(2025 年 1 月修订)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通过对新增外来施工单位的推举与选择,对注册外来施工单位的评价、管理与培育等全过程的控制,确保外来施工单位具备提供符合公司要求的设备和服务的能力,保证外来施工单位所提供设备和服务质量长期地、稳定地满足设备与基建工程规定要求。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装备工程部对向公司长期供应设备、零件、维修部件及提供基建施工等配套服务的外来施工单位的推举和评价。第三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按本程序规定履行外来施工单位管理工作领导职责,审议和批准与外来施工单位管理相关的文件或标准,审议和批准公司合格外来施工单位目录,对外来施工单位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负责。第四条 装备工程部(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外来施工单位资质评审工作。(二)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外来施工单位调研工作。(三)负责组织开展新增外来施工单位的综合调查评价工作。(四)负责组织开展注册外来施工单位业绩评价工作。 (五)负责注册外来施工单位资质注销的管理。(六)负责新增外来施工单位推举及注册外来施工单位管理。(七)负责外供设备、大修改造设备、零件、维修部件及提供基建施工等配套服务的外来施工单位推举。(八)制定、修订、解释本程序件,监督本程序的执行情况,对本程序的执行效果负责。第五条 设备使用单位(各车间、中心、职能部门等设备最终使用单位)(一)参加装备工程部组织的新增外来施工单位调研工作。(二)参加装备工程部组织的新增外来施工单位综合调查评价工作。(三)参加装备工程部组织的注册外来施工单位业绩评价工作。(四)负责外供设备、大修改造设备、零件、维修部件及提供基建施工等配套服务的外来施工单位推举。(五)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整改效果的改进情况进行跟踪与复查。第六条 财务部、战略与市场部、审计与风险管理部、工艺管理部、安全技术与环境保护部、监察部(一)参加新增外来施工单位调研及综合调查评价工作。(二)参加注册外来施工单位业绩评价工作。(三)监察部监督本程序件的执行情况,对外来施工单位的推举、综合评价、注册外来施工单位的业绩评价过程实施进行监督。第四章 术语和定义第七条 注册外来施工单位:指与本公司设备及基建系统建立了长期、固定的供需关系并通过本程序规定的评价程序合格后纳入本公司设备及基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