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商业银行小贷中心实现可持续进展的模式选择论国有商业银行小贷中心实现可持续进展的模式选择 【摘要】国有商业银行小贷中心要实现可持续进展,最基本和首要的问题便是机构设置的问题,选择合适的模式,实现“小贷中心”的独立运作、独立经营至关重要。 【关键词】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小贷中心,模式选择 1. 建立“小贷中心”的政策背景 2025 年 12 月,银监会出台《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鼓舞各家银行建立准子银行、准法人性质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实施单独定价、独立经营、独立核算。 2. 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模式选择分析 组织架构创新是小贷机构区别于商业银行传统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主要特征。小贷机构的组织架构建设是小企业信贷流程改造、信贷产品设计和专业化团队打造的基础,是保障小企业信贷进展的具体措施能取得成效的前提,也是国有商业银行“小贷中心”能够实现可持续进展的基本保证。 2.1 我国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组织机构的现有模式 各家银行根据自身特点,探究建立的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形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2.1.1 独立准法人制中小企业信贷中心模式 该模式是一种离行式经营模式,在总行框架内以完全独立于其他分行的准法人、准子银行体制专营中小企业授信业务;集产品开发、销售渠道建立、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等一系列职能于一身,实现权责利相统一,人财物相对独立,统筹全行小企业信贷业务前台营销和后台管理。招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作为国内首个拥有小贷业务专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实行的则是该模式。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对银行现有的组织结构影响不大,改革成本较低,若小贷机构经营不成功,对全行其他条线的业务影响较小;有利于打造符合小企业金融规律与特征的专业化经营;小贷机构组织架构清楚,易于大规模快速扩展。缺点是:小贷机构的目标市场与现有批发银行业务的目标市场有交叉,存在客户资源的争夺问题;在客户的结算方面需要支行和网点的支持,双方存在大量的成本和利润的核算问题。 2.1.2 中小企业事业部模式 该模式一方面在总行设立中小企业部,负责业务的经营和管理;另一方面依托现有分支行专营机构,将小贷业务相关的研发、营销等职能部门结合成相对独立的单位,即事业部设立与分行业务相分离,实行集中决策指导下的分散经营。适合已在全行推行事业部制改革,初步建立了事业部制组织架构的银行,如民生银行。 这种模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