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中心内部业务工作流程根据评审中心内设机构职责划分及各项考核管理办法,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各部室间的协调配合,现就评审中心审核业务工作程序及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设置原则:在确保简便、高效开展业务工作的前提下,根据“各施其职、各负其责、逐级落实、逐级上报、层层把关”的原则设置
二、程序及要求:业务工作程序共分八步
第一步、接受任务:办公室负责对外接受有关部门委托的审核任务并按规定及时对委托评审项目进行登记,做到随接随登
必要时,办公室会同综合部共同接受审核任务
第二步、分配任务及制定实施方案:对属于正常概、预、结(决)算基本建设及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办公室商综合部后根据下列规定时间提出任务分配意见并报分管主任审批:1、 单个委托项目,须在当日提出分配意见;2、 委托任务中项目较多的,须在 2 日内提出分配意见
对有关部门委托较大的、特别的审核项目,办公室需征得综合部及各业务审核部门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原则于 3 日内提出分配意见
综合部根据分配意见及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第三步、审批下达任务:办公室接到分管主任审批意见后,须在当日内以通知单的形式将任务下达各审核部,与此同时将任务分配情况反馈综合部,综合部以此作为对审核部门跟踪考核的依据
第四步、贯彻落实评审任务下达后,各审核部根据下列程序及时组织安排项目审核工作
1、 拟定项目审核计划:根据项目评审任务要求,明确审核基本事项,提出审核作业计划,包括对审核内容、审核人员、审核时间进度等的具体安排
2、 实施审核工作:具体项目审核工作按初审、复审两阶段进行
(1)初审:审核员熟悉各种技术资料,查找依据,踏验现场,检查、核实、更正被审单位所报支出预算及工作量,听取被审单位意见,向被审单位通报审核情况,形成初审结论
(2)复审:审核部部长复查初审结论的合理性,抽查主要计算依据是否准确、真实、费率取费是否符合规定,向被审单位通报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