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设备安全作业指导书 修订状态:A1A02025/07/20版次日期说明编制审核批准1
目的:为了使起重设备更好的处于堪用状态,特制定如下内容
1 起重设备应标明载重,严禁超限使用;严禁频繁点动上下双速按钮防止刹车系统故障;严禁同时使用遥控器与连线操作手柄防止异常发生;连线操作手柄使用时严禁绕钢缆升降,防止将控制线损坏
2 从事起重工作时应戴安全帽,以防被落下物件所击伤并关注行车所行进方向有无异常状况;起重设备升降时应确保上下限位【上:吊钩离顶 1 米;下:吊钩离地 0
5 米】防止冲顶等故障损坏起重设备
3 人员不可随重物一同吊起及立于吊起物之下方,亦不可利用吊车上下
4 使用指定之绳链吊具,并作定期检查
5 纤索、钢索通过锐利的尖角或尖棱时,要垫以木板以防割断
6 吊起易于摆动之重物要另加纤绳拉牵,以便控制其位置减少摆动情形
7 用吊索捆绑圆形或表面光滑之物体时,至少须将绳索缠绕于物体上两周,且需注意捆绑牢固
8 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之钢缆不得作为起重吊挂使用:2
1 钢缆一捻间有百分之十以上索线截断者
2 直径减少达公称直径百分之七者
3 有显著变形或腐蚀者
9 吊上钢索要有足够之长度,在任何情况下卷筒上之余索不得少于五圈
10 起重机具,应常常保持刹车之灵活,使用前应加以检查
11 起吊移动或搬运管件,勿将手或手指放于管端
12 重物之搬运,应尽可能利用起重工具或搬运工具
13 链条或钢索使用前必须整理妥当,不得搓扭打结
14 物料与重物提吊,离地前应先确认绳索是否挂妥与平衡,并应缓慢加力注意重心,放下时应轻放稳置且应有两人或以上人员同时配合
15 起重设备之拉绳不可捆绑与生产设备上
16 修理或检查时,需切断电源总开关(BJ1 在 L&L 侧配电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