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25-048甲方:青海省 XX 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XX 机场公路 B 标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承建 G214 线 XX 至 XX 机场公路 B 标工程施工任务,因工程需要将该标段内的全部路缘石预制及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和维护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定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G214 线 XX 至 XX 机场公路 B 标
二、工程内容:路缘石的预制、运输、安装
三、承包数量:约 3860m3
四、承包方式单价:路缘石预制、运输、安装:610 元/m3(其中含安装费 100 元/m3);预制厂场地硬化用混凝土(C20):445 元/立方米
五、人员、设备、材料约定:1、乙方应提供与承担该合同履约条件相对应的施工资格和资质,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在 2009 年 4 月 15 日前组织劳动力及 2 台 350 型以上混凝土搅拌机到场、2009 年 4 月 6 日前组织发电机、运输车辆及混凝土浇筑工具等相配套机械进场且形成生产能力,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该合同重新招施工队伍,本合同作废
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供应水泥,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自购的材料应提供出厂合格证或检验合格证,并确保材料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标准及国家其他相关标准
主要材料需通过按相关规定进行的复检
4、工程所用其它外购材料乙方亦可在项目部领用,费用按采购价+运费+3%保管费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5、乙方在施工时必须符合国家及业主对环保的要求,不得乱挖乱弃和碾压草坪,否则因此而引起的赔偿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6、乙方自行解决机械设备所需的配件,维修,润滑油及油料,甲方不提供这方面的任何协助
7、预制厂建设除场地混凝土、场地使用费外均包含在以上单价内
8、自采材料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