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大道—东四线)道路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长沙县****项目分类:公 路建设单位:长沙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评审单位: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地 址: 长沙县****天华路 260 号财政局 6 楼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二 OO 七年六月****道路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一、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长沙县星沙境内,起于星沙大道,止于东四线。该工程全长 1780.17 米。路幅宽由已成型的 46 米拓宽到 60 米。行车道宽 24.5 米。路面做法:20cm6%水泥稳定层,20cm4%水泥稳定层,0.5cm 下封层,4cm+5cm+7cm 重胶沥青路面。二、编制依据1、****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2、交通部交公路发(1996)612 号(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3、湘交造字(1996)533 号文;4、《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暂行办法》(湘建价[2025]578 号文件);6. 《长沙建设造价》2025 年第 2 期;7、长县政发[2025]79 号文;8、长县政发[2025]68 号文。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编制范围:路基,路面及路缘石、排水,横跨道路电力管,绿化带排水系统。2、本工程量清单只作为本次招投标依据,工程结算工程量以现场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参加验收的实际发生量为准。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目之中,未列项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段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施工期间若发生不在本次预算范围的工程内容,与预算中相同的工程项目以预算价作为结算单价,与预算价中相似的工程项目以预算价中的报价略作调整作为结算单价,预算中没有的工程项目,按合同书等规定的办法进行结算。5.承包人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价之中(除注明外)。6.本工程执行长县政发[2025]79 号文及[2025]68 号文规定,土建项目总价优惠 7.5%,公路总价优惠 5%,市政总价优惠 12.5%,人工工资按 38 元/工日。7、普通重交沥清按 3396.37 元/吨,改性沥清按 4663.27 元/吨计算。DN300s1、DN350s2 雨水管采纳双壁波纹管,DN500 管采纳日松牌中空缠绕管 S1 级,应业主要求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