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镇)道路清扫清运保洁野广告清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 标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路( ** 镇)道路清扫清运保洁野广告清理服务项目 招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日期:2025 年 7 月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招标要求第四部分 承包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 附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莆田市荔城区 ** 镇人民政府 决定把 ** 路( ** 镇)道路清扫清运保洁野广告清理服务 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项目编号:诚实施招莆字(2025)第(042)号二、项目及数量:见附件一。三、项目服务预算经费为:1039554 元/2 年,本项目下浮率为 18 %,发包金额为 852434 元。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五、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纳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六、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 年 9 月 14 日至2025 年 9 月 18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 7 号楼一层大厅)。七、本项目公开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八、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万元 整(¥ 20000 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有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银行账户名称:****************中心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支行市府分理处,账号:***************或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市城厢支行,账号:*****************九、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十、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 ** 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 ****************** 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俞先生 电话/传真: *********** 电话/传真: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 工程说明1.1 项目名称:**路(**镇)道路清扫清运保洁野广告清理服务项目1.2 建设地点:***********1.3 建设规模: **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