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世家二期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工程合同合同编号:甲方:蓝鼎(仙桃)置地发展有限公司乙方:湖北鄂电电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签约时间:公园世家二期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工程合同合同双方:甲方:蓝鼎(仙桃)置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即通知地址):湖北省仙桃市御台公馆特1号邮政编码: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传真:乙方:湖北鄂电电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即通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传真:上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公园世家二期项目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及居民生活用电部分供电手续办理工作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章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第一条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概况1、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下称“工程”)地点:湖北省仙桃市
2、本工程由2栋32层、1栋18层和1栋24层高层建筑组成,总建筑面积约:59150
3、承包范围:负责制定工程设计方案、出具施工图并报经甲方及电力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负责从电网供电点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含电表、表箱及开关)或公建设施的产权分界点止的所有供配电设施采购及安装建设
负责供电配套设施的报请电力主管部门的验收及最终移交工作
合同固定总价包括所有供配电设施的设计、设备材料购置费、通道建设费、监理、施工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并包括6#楼增加安装的6块电表(单相1块、三相5块)
(工程预算明细附后)第二条工程工期及施工计划1、工程施工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之日起算,工程竣工日期为:7#、8#楼于2015年12月31日前通过竣工验收并通电,9#、10#楼于2016年5月3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并通电,6#楼6块电表于2015年11月3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并通电
乙方应根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