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集团公司机关差旅费开支暂行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财文字[1996]2 号)精神,参照山西省和中铁建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集团公司对原差旅费开支规定进行修订如下。一、职工因公出差差旅费开支规定本规定所称因公出差是指:职工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或指派,赴单位驻地以外地区处理公务、参加会议(含竞赛、竞赛,下同)、检查指导工作。单位驻地是指单位所在地的市辖城区或县辖区。㈠职工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1.职工出差途中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 20 元,出差期间伙食补助费标准为:一般地区每人每天 20 元,特别地区每人每天 30 元。出差途中连续乘坐交通工具达三小时以上的,计算为出差途中天数。出差天数按出差之日到返回之日的日历天数计算,出差(返回)之日以乘坐交通工具票证上注明的日期或单位领导核准的日期为准。一般地区指:特别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特别地区指: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厦门市、海南省等五个经济特区。2.职工到集团内部单位、项目经理(指挥)部出差期间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 10 元。3.职工出差参加会议,会议期间伙食费用已由举办单位负担时,不再领报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伙食费用未由举办单位负担时,凭举办单位单独开具的伙食费收据(发票)在标准内领报;举办单位未单独开具伙食费收据(发票),视为会议期间伙食费用已由举办单位负担。4.职工被选派到其他单位(不分集团内外,下同)实习、代职、支援工作期间,不计发伙食补助费。5.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每人每天发给伙食补助费 10 元。㈡职工出差交通费、住宿费开支规定1.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职 级长途交通费标准住宿费标准(元/人天)火车轮船长途 汽车飞机一般 地区特别 地区集团公司正副董事长、党委正副书记、正副总经理、三总师正职、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及局级调研员软席车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报销集团公司机关正处级 干 部 、 年 满 50 岁(含)以上的副处级干部和高级职称人员软席车二等舱25 元/百公里普通舱位160200年龄不足 50 岁的副处级干部和高级职称人员硬席车二等舱25 元/百公里普通舱位140170其他人员硬席车三等舱25 元/百公里普通舱位1001302.交通费开支办法⑴ 长途交通费① 职工出差乘坐火车,从晚六时至次日晨六时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不分时段,连续乘车达十二小时以上,方可使用同席卧铺。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