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某数码港建筑施工合同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某(青岛)置地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中国建筑某工程局(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某数码港 工程地点:青岛市香港中路 4 0 号 工程内容:框架结构,地下室 2 层;地上 3 层裙房 , 4 层以上塔楼 3 座( B1 办公楼 , 33 层,高 115 米; B2 办公楼, 2 6 层,高 90 米; B3 单身公寓, 26 层,高 9 0 米)。总建 筑面积约 11 万 M 2 。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青计投资[2001]587 号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建筑、安装及室外工程施工总承包。(不含基坑支护和土石方挖运;消防、外墙门窗及装饰工程另行协商)。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1 年 11 月 18 日 竣工日期:2025 年 1 月 18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790 天。 ( 26 个月 ) 四、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玖仟捌佰万元(人民币)。(以竣工结算为准) ¥:9,8 00 万 元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书及其附件4. 本合同专用条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6. 标准、法律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 图纸8. 工程量清单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中排名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七、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 合同生效合同订立地点:青岛市香港中路 52 号时代广场 本合同双方约定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所:青岛市香港中路 52 号 住所:青岛市福州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青岛四方建行帐 号: 帐 号:合同订立时间: 2001 年 12 月 20 日第三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