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发包方): *** 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项目监区工程 工程地点: 宁德市 *** 工程内容: 管桩打桩、送桩、接 桩、试桩 等 2、工程数量:采纳锤击桩,数量约 17500 米(φ400、φ500 管桩),具体工程量以竣工实际数量为准。承包范围:1#~3#习艺房、1#~6#监舍、教学楼、严管队监舍、入监队监舍、伙房、卫生所。3、进场日期:拟 年 月 日 开工日期:拟 2025 年 2 月 27 日 竣工日期:拟 2025 年 4 月 20 日 总日历天数: 50 天 4、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条 合同适用的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J202.89)及有关法律规范。第三条 承包范围1、桩基进退场、安拆2、预制桩接桩、打桩、送桩、试桩3、工期:现场具备压桩条件施工,从正式打桩开始 50 天内完成,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罚款 2000 元/天,该款项在乙方的总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应配备 2 台以上打桩机,在是个条件许可下为确保工期需要,乙方应无条件增加打桩设备及相关施工人员,若机械设备严重故障影响工期,乙方负责增加或更换机械进场补充。第四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办法1、工程价款:约为: 241500 元。 A。打桩、送桩人工机械按实际打桩长度(为入土长度包括送桩长度)综合包干价每米 15 元(已含桩机进退场及安拆等各项费用,不含锐金及管理费,不含水电费)。 B.现场用电、供水由甲方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 C.桩尖由甲方负责提供。 2、付款方式: A.工程量完成总量 50% 支付已完部分工程款的 50% 。 B.压桩全部完成付足全部价款的 70% 。 C.余款 30% 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及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交付甲方后一个月内付清工 程尾款。第五条 甲方工作及责任1.具备施工条件,桩机进场前,提供该工程的地质资料,图纸各一份,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等管线接到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时间的需要,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及相关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该费用由甲方负责。4.若甲方的现场代表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第六条 乙方工作范围1.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法律规范,设计要求,质量评定标准,操作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