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发包方): *** 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项目监区工程 工程地点: 宁德市 *** 工程内容: 管桩打桩、送桩、接 桩、试桩 等 2、工程数量:采纳锤击桩,数量约 17500 米(φ400、φ500 管桩),具体工程量以竣工实际数量为准
承包范围:1#~3#习艺房、1#~6#监舍、教学楼、严管队监舍、入监队监舍、伙房、卫生所
3、进场日期:拟 年 月 日 开工日期:拟 2025 年 2 月 27 日 竣工日期:拟 2025 年 4 月 20 日 总日历天数: 50 天 4、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条 合同适用的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J202
89)及有关法律规范
第三条 承包范围1、桩基进退场、安拆2、预制桩接桩、打桩、送桩、试桩3、工期:现场具备压桩条件施工,从正式打桩开始 50 天内完成,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罚款 2000 元/天,该款项在乙方的总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应配备 2 台以上打桩机,在是个条件许可下为确保工期需要,乙方应无条件增加打桩设备及相关施工人员,若机械设备严重故障影响工期,乙方负责增加或更换机械进场补充
第四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办法1、工程价款:约为: 241500 元
打桩、送桩人工机械按实际打桩长度(为入土长度包括送桩长度)综合包干价每米 15 元(已含桩机进退场及安拆等各项费用,不含锐金及管理费,不含水电费)
B.现场用电、供水由甲方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
C.桩尖由甲方负责提供
2、付款方式: A.工程量完成总量 50% 支付已完部分工程款的 50%
压桩全部完成付足全部价款的 70%
余款 30% 的工程款待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