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细则一、环境综合整治职责部门考核(100 分)(一)“门前五包”考核细则(20 分)1、卫生(6 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0
2 分):各单位(含下属单位)临街人行道、绿化带和可视范围内的墙体建筑、院落(以下简称责任区)无卫生死角、无零星垃圾,无污水横流现象;签订生活(建筑)垃圾代运合同,不私自乱运乱倒垃圾;冬季降雪后及时清扫
2、绿化(3 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0
1 分):责任区内空地及时绿化,无裸土现象;管理好绿化设施及苗木,无死株、杂草丛生现象;实施拆墙透绿
3、容貌(6 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0
1 分):责任区内(包括单位产权出租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墙面干净,及时粉刷、维护;无乱写乱画及野广告;单位产权出租房屋的门头牌匾法律规范;实施楼体亮化,并根据规定及时亮灯
4、设施(3 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0
1 分):责任区内配置垃圾收集设施,损坏及时维修,并保持周围干净;搞好责任区内的硬化
5、秩序(2 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0
1 分):责任区门前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摆乱占、乱扯乱挂、乱停乱放,秩序良好
(二)管理职责分工及考核(80 分)1、住建委: ① 城市亮化整治: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及公共场所,根据标准要求设置景观照明设施,加强亮化设施的维护管理和日常亮灯监控管理,亮化设施完好率达到 90%
加快路灯建设,及时更换老化、破损路灯,确保亮灯率 98%以上
(10 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0
1 分)② 临街建筑和市政设施整治:整治主要道路两侧、重点部位周边、城市出入口、公路沿线建筑,改造破旧质差建筑,保持干净美观
禁止违章开挖城市道路,保持城市道路路面完好
完善市政设施,做好井盖、沟盖、雨箅等公用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对破损丢失的及时更换
(20 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