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劳动关系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种基本社会关系
企业改革改制的不断深化,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矛盾更趋复杂化
由劳动关系波动所必然引发的劳动争议,成为摆在各级工会面前的必须正面应对和不断破解的严肃课题
我们牢记工会的基本职责,站在维护稳定的全局高度,上承党政的苦衷,下接员工的诉求,倾心尽力把劳动关系的矛盾化解在萌芽中,有力地促进了工厂的和谐稳定
一、加强领导,调解机制运转良好
1995年3月,我厂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建立了由职工代表、行政代表、工会代表等9人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1996年,又在39个厂属二级单位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并在班组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员,稳步地建立起工厂、厂属二级单位和班组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为了加强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领导,确保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顺畅进行,我厂党委于1999年和2003年分别根据委员会和调解小组人员的变动,统一下文及时更换和增补,畅通并保持了劳动争议调解的长效机制
二、健全制度,调解工作规范有序
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在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的基础上,我们根据《条例》和工厂实际,制定了《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并在工厂六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
《办法》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调解程序、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并配套设计了调解申请书、调解协议书和调解意见书等
规定了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处理因工厂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厂属二级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在工厂调解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任务是:处理分厂内所发生的劳动争议,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劳动法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