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工木工承包合同(清工)一、甲乙双方甲方:河南永畅建工驻银川分公司乙方: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长河湾国际生态度假中心A区6-10#楼工程内容:钢筋木工清包项目1
钢筋工按建筑面积计算;2
木工按实际粘模面积计算;3
工程地点:国家金马河湿地公园
第二条:承包价格钢筋工:按每平方米65元;木工:按每平方米40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1
施工验收后一周内付合同总价100%
施工期间预支生活费用每人每天按30元计算
第四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
向乙方提供住宿,生活用水用电等
负责与施工单位和监理联系及协调现场中的一切事务
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现场管理,材料合理利用,不得浪费甲方材料,对于不符合规范的要求和行为,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和依据甲方规定进行处罚
按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及施工图设计该施工图规定使用的技术规范
负责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1
自主解决生活设施,配合每次的检查验收;2
出现质量事故及时返修;3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浪费材料;4
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违法乱纪的行为发生;5
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6
按工期执行,不得分包转包他人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发协调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电话:身份证号:乙方:电话: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