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稿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
只有严以用权,才能不逾规矩
而如何严以用权
一、首先要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章规定党的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人民给予的权力”
也就是说权力是人民给予的,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
这也就告诉我们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
权力掌握在领导干部个人手里,但决不是属于任何领导干部个人的,权力是公器
行使权力必须代表人民、代表国家
权力只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权力越大,责任越大
正确用权就能为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二、其次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简单讲就是用权为“公”还是为“私"问题
明白权从何来,方可用之为公
常言道“公生明、廉生威",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都是用权为公
也就是告诫我们公正是为官之本、用权之绳
三、还要自觉接受监督
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
有力的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
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特别要时时刻刻、老老实实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四、真正实现“严以用权",核心要有制度才管用
古今中外的历史反复表明,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和监督,腐败就会随之产生,绝对的权力绝对产生腐败
习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曾经鲜亮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