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接收、拒收标准与流程 实验室收到标本 合格标本不合格标本经查对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 、 性别、住院号 、 床号、及检验项目与明细单信息相同
需要特别处理而没有做到的血标本
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尿标本
24 小时标本无注明尿量的标本
未做到无菌处理的各种培育标本
经查对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及检验项目等不相符者
采集的标本将严重影响检验结果者
按检验项目要求病人进行了采血前准备工作
按检验项目要求使用了相应的真空采血管,血量在规定范围
无溶血及无脂血血标本或不影响检测结果的轻度溶血及轻度脂血血标本按要求进行了特别处理或防腐处理的标本
无菌处理的各种培育标本
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标本
严重溶血及严重脂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标本
血量不足于检验需要量的标本
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
严格执行标本的查对和双签收制度,对各科室送检的样品及时验收,并在标本运送接收登记表上签字
对拒检的不合格标本应登记在不合格标本登记本上
把标本运送明细表送检验科保存
电话告之,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重留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