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平台布置第三章 平台结构第四章 防腐蚀第五章 海上施工作业第六章 钻井系统和油(气)生产工艺系统第七章 通用机械设备及管系第八章 起重机第九章 电气设备及电缆第十章 仪表及控制系统第十一章 生活区第十二章 直升机甲板设施第十三章 防火结构及脱险通道第十四章 火灾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及消防系统第十五章 逃生及救生装置第十六章 助航标志及信号第十七章 通信设备第十八章 防污染及噪声、振动控制第十九章 建造检验第二十章 生产期检验第二十一章 安全分析和安全管理系统第一章 总 则1。1 宗旨为了减少或避开平台在建造、安装、调试、投产和生产作业、检修、改造直至废弃的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下列损失:人员伤亡,环境污染,设施破坏和财产损失.根据《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下称《油(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和《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1.2 适用范围1。2.1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资源管辖海域内, 建设和使用的海上固定平台(包括常规导管架平台, 简易平台和无人驻守平台等,下称平台).1。2。2 张力腿式、牵索塔式、混凝土重力式等其它类型固定平台其上部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和试运转及生产作业应符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1.2。3“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的安全规则另行颁发。在其正式颁布执行之前,浮式生产系统、浮式储油装置和其他移动式生产平台其上部设施可参照本规则执行。1.2.4 平台废弃与拆除的有关规定另行颁布。1。2。5 本《规则》为平台安全的主要规定; 本《规则》未做规定的内容可适用所用法律规范、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本《规则》允许作业者依据平台实际条件, 依据先进的系统安全理论、方法和最新的技术, 遵循国外先进的海上设施安全条例和安全分析法律规范, 实行不同于本《规则》某些条款的安全对策。假如作业者计划实行不同的对策, 应首先进行科学的和系统的安全分析, 用分析和数据证明所实行对策的可靠性, 证明该对策所承担的风险及其风险值符合最低合理可行的原则; 作业者还必须向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下称安全办公室)提出正式的书面专题申请, 并附安全分析文件, 待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1.3 基本原则1.3。1 危险(隐患)的识别和预防原则在平台的规划设计阶段、采办阶段、建造阶段和生产作业等各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