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A 公司与[国家]B 公司关于某某有限公司合资合同书目录条款标题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第二条 合营各方第三条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第四条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第五条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六条 合营各方责任第七条 合营企业的经营第八条 董事会第九条 经营管理机构第十条 设备购买第十一条 劳动管理第十二条 财务和会计第十三条 税务和保险第十四条 合营期限第十五条 终止和清算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第二十条 其它规定附件目录附件标题附件 A 投资总额的构成—融资结构附件 B 资本出资时间表及清单附件 C A 公司资本出资合同附件 D B 公司资本出资合同附件 E 场地和设施租赁合同合资合同书本合同书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各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订:A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并存续的法其法定地址为: (下称“甲方”)B 公司,系依照联邦德国法律建立并存续的法人,其法定地址为:(下称“乙方”)甲方和乙方可被分别称为“一方"或合称为“双方".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合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合资条例")、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以及本合同的规定,合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并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定义和解释1.01 定义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条文另有规定,以下名词具有下文所定义的含义:“关联公司”,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的或被该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企业或其它实体。“控制”是指在该企业或其它实体中拥有 50%(百分之五十)或 50%以上的注册资本和/或资产,或有权委派或任命该企业或其它实体的管理人员或有权委派或选择该企业或实体的多数董事。“公司章程”是指与本合同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订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是指合营公司的董事会。“营业执照”是指本合同经批准后,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合营公司营业执照。“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营公司”是指由甲方和乙方根据本合同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即“北京杜斯曼育荣餐饮有限公司”。“甲方资本出资合同”是指甲方和公司根据附件 C 所签订的有关对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实物出资的合同.“乙方资本出资合同”是指乙方和公司根据附件 D 所签订的有关对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实物出资的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即除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