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屏制作安装合同甲方:山西荣鑫浦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山西盛世兄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安装地点:山西省孝义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 LED 电子显示屏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系统规格及要求(一)合同内容LED 显示屏系统
LED 显示屏:由显示屏体、控制系统、电源、边框等组成
应用软件:显示屏配置的用户软件,可用于对屏幕显示内容进行排版操作以及显示屏各种显示功能的控制
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68729 元 大写:陆万捌仟柒佰贰拾玖元整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60%,既人民币肆万壹仟贰佰叁拾柒元整
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确认货物无误,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5%,既人民币贰万肆仟零伍拾伍元整
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5%,既人民币叁仟肆佰叁拾柒元整
乙方银行信息如下:户 名:山西盛世兄弟科技有限公司 帐 号: 160101202520828403 开户行:晋城银行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工期要求:甲、乙双方商定从开工之日起 15 日内本工程全部完成
1、乙方由于人员等不能保证正常施工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时验收,乙方则每天按工程施工费的 1%承担责任
2、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及交工后延期付款,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应承担乙方工期延误的费用,按其工程施工费的 1%承担责任
乙方负责对系统进行终身维护,免费维修壹年,壹年之后乙方将收取服务维修所需的费用
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2 天内到现场,5 个工作日必须维修完毕
以下情况造成显示屏不能正常运行时,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解决,但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1)显示屏与甲方计算机网络连接使用时,因为计算机网络出现问题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