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要求各位领导:今年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6件,重点建议2件、协办件9件;收到政协提案31件,重点提案1件、协办件12件,共计57件
在57件建议提案中,关于道路建设类的建议提案22件,主要由工程计划科办理;关于公交类的建议提案16件,主要由公交发展科办理;关于打黑、物流、出租类的建议提案2件,主要由运输管理所和出租汽车办公室办理;关于治超、路政管理类的建议提案10件,主要由公路管理站和超限检测站办理;关于干线公路的建议提案3件,主要由交投集团办理;关于汽车维修类的建议提案2件,主要由维管所办理;关于滁河整治的建议提案1件,主要由海事处办理;关于航运发展的提案1件,由航运管理所办理
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应注意四点要求:一、各承办单位要切实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不能将建议按照办理等同于一般的投诉办理,各单位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负责、亲自把关、亲自组织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要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分管领导沟通、汇报
二、各承办单位要注意提高办理质量
在办理过程中,注意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主动征求其办理要求;同时也要注意办理原则,凡属我局职责管理范围的事项,决不推诿,不属我局职责范围的,要说明情况,注意答复方式;对建议、提案所提出的问题,有条件解决的,抓紧时间解决;因受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三、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办理
协办件,须在下周将答复意见报送至局办公室;主办件,须在5月25日前将答复意见报送至局办公室
报送答复意见时,须注意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同时上报
四、各承办单位要注意把同代表、委员联系和沟通贯穿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全过程,主动联络代表、委员,听取其办理意见,尽量让代表、委员满意
第1页共4页五、提高办理质量、要有实质性内容
办理建议、提案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一、切实加强对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