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异常工况应急处理授权决策管理制度文件编号SY-AQ-10
4-063控制状态受控页码5发行日期2025
8修订日期2025
8版本修订记录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A11
文件重新发行
异常工况应急处理授权决策管理制度1
目的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5)78 号)为更好地对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建立异常工况下应急处理的授权决策机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中所有出现的异常情况下应该急处理授权决策
1 生产管理科负责对异常工况情况下应急处理进行决策;3
2 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对应异常工况情况下应急处理方案进行决策;3
3 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主要负责人)负责启动应急处理方案或应急救援预案,对现场具体应急处理进行决策,可对下级进行相关职责的授权;4
1 发生生产计划异常,且异常时间在 30 分钟以上时,应填写《生产计划异常报告单》,主要负责人及时通报安全环科、综合管理科进行生产计划异常方面的信息沟通,一起研拟对策,对异常进行及时处理
生产管理科应根据协调结果及时按本办法要求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并填写《生产计划异常报告单》并及时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
2 发生采购异常的由综合管理科在 30 分钟内通知负责人或生产管理科,由综合管理科汇同生产管理科等相关人员进行生产计划异常方面的信息沟通,一起研拟对策,对异常进行及时处理
生产管理科应根据协调结果及时填写《生产计划异常报告单》并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
3 设备发生异常时,现场生产人员应立即通报自己的直接领导,直接领导应认真落实异常情况,并按本办法要求填写《生产计划异常报告单》,由负责人生产管理科一起研拟对策,对异常进行及时处理
对于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寻求支持
4 水、电、气发生异常时,现场操作人员应立即通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