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工程临时用水供给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工程需要临时用水,乙方为甲方提供临水接驳及水表。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用水地址、用水性质1、供水地址为:2、供水性质:施工用水。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1、供水方式:乙方通过市政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甲方供水。2、供水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工程要求及安全用水要求,满足施工需要的水质、水压。乙方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不低于MPa.第三条 临水接驳及水表安装1、本合同签订五天内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临时用水设施及水表安装在甲方指定的位置。2、安装所需材料由乙方提供,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材料质量验收标准。3、用水计量采纳水表计量方式,水表安装时应登记注册。4、本协议所涉及的管线埋设施工,需考虑埋设深度,必须保证不影响日后建筑主体工程及景观、市政等配套工程的施工。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1、施工临水接驳及水表总费用暂定为人民币元整(具体以结算金额为准).2、合同签订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10%.2、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和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并供水正常使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工程款的 95%。3、本工程合同结算价款的 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4、本工程质保期为年。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施工,对乙方施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立即整改.2、乙方供给甲方的临时用水由于水质、水压等不合格导致甲方的施工、生活不能进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经济损失。3、甲方发现供水设施损坏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维修,时限为当日,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甲方可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5、甲方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6、甲方停止用水,应到乙方相关负责人办理停用手续,并由乙方负责拆除用水设施。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监督和管理甲方正常用水.2、维护供水线路及设备,并对突发停水事故进行抢修.3、严格根据国家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实行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4、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乙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乙方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5、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临水接驳及水表安装。第六条 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